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
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。即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,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,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》的审议意见,结合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重点任务,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,依法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,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,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。同时,响应高检院规定,浙江省相继出台了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指导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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